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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大爷,我不卖身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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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承恩插口道:“怎么不是一伙的,他是我们家少爷。”

少年脸色一变,又极力挣扎起来。国诚心中暗暗叫苦,哪有这样讲话的,这不是把人往外赶吗,忙用眼色示意王承恩不要再说话了。

国诚非常诚恳地说道:“你先别激动,听完我的话,如果还想走,就走好了。”

国诚松开手,少年上身虽然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,但下半身却前腿弓,后腿直,一副见势不妙,拔腿就跑的样子。

“你卖的琉璃虽然品相很差,但胜在透明无色,我家开了一个香水工坊,需要做很多小的透明琉璃瓶,想请你回去做瓶子。”

王承恩说:“恐怕请不起呀,琉璃师虽属工匠,但不在匠户名单中,一件琉璃的价格不菲,琉璃师的工钱准低不了。”

“你看那摊主的年龄,不到十二吧,看看他的脸色,再看他身上补丁摞补丁的衣服,他们家的生活不会比匠户好多少。”

王承恩仔细打量了一下那个琉璃摊主,果然,他只是个不到十二岁的少年,长得虽然眉清目秀,但脸色很差,头发梳得很整齐,身上穿了件打了多次补丁,类似百家衣(为了让婴儿健康成长,家长会到左邻右舍讨来碎布头,为孩子拼制衣服,称为百家衣)的衣服,下摆高高地卷起,看样子,尺寸还不合适。

王承恩心里有底了,走上前,轻声对少年说:“小伙子,你这摊上的东西是谁做的。”

少年很警惕,反问道:“你问这个做什么?”

少年见国诚一脸真诚,信了八分,便道:“这些琉璃不是我做的,是我爸爸做的,不过我也会做,如果你请我们两个一起去你家做事,我就去做。”

国诚摇摇头,少年脸色一暗,转身想走,却听国诚说:“我们家的规矩是,工钱很高,你爹每月可领银二两六钱,但小孩未满十六岁,不能做活,要陪阿检少爷一起读书。”

少年大喜,平时看到别家的小孩去读书,心中别提有多羡慕了,这回好了,不但父亲可以领到高额工资,自己也能去读书了。可是想到父亲重病在床,心中又担心起来。

国诚见少年脸色阴晴不定,知道他一定遇到了什么为难之事,便问道:“看你这样犹豫不决,是不是碰到什么困难了,说出来,也许我能帮你解决哦。”

少年结结巴巴地把家里的窘况和国诚说了一遍。原来少年的父亲叫吴法,他叫吴有财,两人却不是亲生父子,他是十余年前被捡回来抚养的义子。吴法一辈子没有学会做五彩琉璃,生活一直很艰难,没娶上媳妇,捡到一个婴儿后,便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养育。两人的生活虽然贫穷,但却安祥。可是自从年前吴法得了重病以后,就卧床不起,虽然有几次他强支病体做了琉璃,却如同幼童所捏的泥人一般粗糙,几天也难卖出一件,生活一天比一天艰难。他们的邻居陈老员外是一个喜欢娈童的色鬼,偶然见过吴有财一面,便打起了坏主意,想把他买回去玩弄。所以,少年才会对陌生人产生警惕,误会王承恩也在打他的坏主意。

“是你做出来的吗?好,我看中你了,想你回去。”

少年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:“大爷,请自重,我卖艺不卖身。”

“没错,我不要你的身,只要你的艺。不对,我是又要你的艺,又要你的身。还是不对,我是不要你的艺,也不要你的身……”王承恩没有请人的经验,在这叨咕了半天,也没把他的意思说清楚。这也怪不得他,你见过宫廷哪天当街招人的,进宫的内侍基本都是拉关系,走后门进去的。

少年听到王承恩说的话,脸色一变,吓得连摊子也不顾了,拔腿就跑。国诚连忙扯住他的衣服,连声说:“不是那位大叔请你,是我要请你呀。”

少年虽然比国诚大了几岁,个头也高了许多,但终究是忍饥挨饿之人,力气却和国诚差不多,挣了几下,没挣脱。他看看国诚,衣服华美,不像是王承恩的同伙,便问道:“你真和他不是一伙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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