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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六百一十七章 热潮(第2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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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下一条小命能够归去侍奉父母再见妻儿,便已经是洪福齐天……

除非朝廷征发的兵役,否则没人愿意主动去当兵。

更别说那些向来自认为“人上人”的读书人了,世家门阀的子弟有着武勋的传统,进了军队便是中高层的将领,打仗的时候躲在后面监督兵卒们冲锋陷阵,见势不妙掉头就跑乃是常态,又有几个当真马革裹尸为国捐躯?

从古至今,从来没有读书人愿意去当一个随时随地都能阵亡沙场的大头兵……

然而现在,这些书生一个个满脸兴奋又是怎么回事?

看着那些青衫纶巾意气飞扬的少年书生,李二陛下使劲儿的眨了眨眼,差点以为是自己眼花……

“怎会又如此之多的书生前来参军?”

李二陛下抑制不住心中诧异,低声询问。

马周与李君羡茫然摇头,不能解答。

“好男不当兵,好铁不打钉”,纵然大唐崇尚军功,武将的地位极高,民间也将参军的健儿视为乡里的骄傲,但绝非人人都奋勇参军把为国捐躯视为至高无上的荣耀。

……

“怀德兄,幸会幸会”

道理很简单,当兵容易死……

“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,千村万落生荆杞。纵有健妇把锄犁,禾生陇亩无东西。况复秦兵耐苦战,驱不异犬与鸡。长者虽有问,役夫敢申恨。且如今年冬,未休关西卒。县官急索租,租税从何出。

信知生男恶,反是生女好。生女犹是嫁比邻,生男埋没随百草……”

杜甫的《兵车行》大概还得一百年才能写得出来,但道理却是相通的,盛唐之时百姓从军尚且如此艰苦,更何况是百废将兴的初唐年间?

对于普通百姓来说,军功是很遥远的东西,一场战役下来,普通士兵尸横枕籍埋骨沙场,军功却只能成就那些高级将领们的进身之阶,荣耀之路,又与那些大头兵有何干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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